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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总标题: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与公司治理
发布于:2021-12-13 来源:awc777万象城娱乐官网

【编者按】改革开放40 多年来,中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中国创造经济发展奇迹的过程中,民营经济功不可没。然而也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经营问题,中国的家族企业主们一代接着一代地重复着“初始创业——主业突破——多业扩张— —主业偏废而多业不举”的普遍过程。本次选取关于家族代际传承过程中对企业非家族股东治理、创新决策、多元化经营影响的文献进行学习。

推文信息1:杜善重.家族企业创新投入中的非家族力量”——基于股东治理的视角[J].南开管理评论2021,(12):1-21.

一、引言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社会的发展动力逐渐向创新驱动转变。企业作为国家创新的主体单位,其创新水平的高低不仅关乎自身生存,还会对国家整体创新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在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过程中,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与升级的重要力量,然而我国家族企业却普遍面临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这不仅降低了家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长期发展导向,也不利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因此,如何提升家族企业创新投入水平成为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话题。相较于制度环境、社会资本等诸多影响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外部因素,本文认为非家族股东治理的作用相对重要。由于控股家族在家族企业中掌握着最高话语权,因而非家族股东的进入并不会影响企业的“家族”属性,反而会因其异质性特征为企业带来多元且具有价值的资源。因此,本文以股东治理为研究视角,从股权结构与董事会参与两方面关注非家族股东治理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为评价非家族股东治理效应的合理性提供经验证据。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

家族企业作为以经济目标为导向的企业系统和以非经济目标为导向的家族系统的结合体,其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也在追求非经济目标。一方面,家族系统的控股家族往往以非经济损益作为决策制定的标准,导致家族企业倾向于较低的研发投入;另一方面,企业系统的非家族股东能够提升家族企业对经济目标的重视程度。根据代理理论,代理成本与风险规避动机是影响家族企业创新决策的重要因素;根据组织理论,组织冗余作为组织理论的核心概念也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本文选择代理理论和组织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分别以风险承担、代理成本与组织冗余为切入点,分析非家族股东治理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从风险承担的角度来说。根据代理理论的观点,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管理层具有风险规避的动机,他们倾向于选择保守性的投资策略,从而不利于创新活动的开展。首先,家族企业的长期生存需要较高的风险承担能力,非家族股东持股能够平衡控股家族与非家族股东的利益关系,促使二者共同承担风险,从而实现创新投入水平的提升。其次,非家族股东的进入使得家族企业的股东构成更加多元。异质性股东不仅拥有专业化经营知识与信息,而且具有较高水平的风险承担能力。最后,非家族股东可以通过委派董事的方式影响家族企业的创新决策。由于家族董事具有较高的风险厌恶倾向,其在企业经营决策方面较为谨慎,非家族股东委派董事的进入不仅能够引入外部优秀人力资源,助力企业创新思维的提升,而且多元化产权主体构成的董事会结构能够为控股家族带来更多的外部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家族董事在经营决策方面的风险厌恶倾向,从而提升控股家族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而实现创新投入的增加。基于此,非家族异质性股东在风险承担方面的比较优势能够助力家族企业内部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家族企业风险承担能力,从而有利于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增加。

从代理成本的角度来说。在“一股独大”、投资者保护不力以及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的中国家族企业内部,第二类代理问题十分突出,家族控股股东有较强的动机和能力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非家族股东治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内部的代理冲突,从而助力创新投入的增加。首先,控股家族持股比例过高可能将企业内部资金用于满足自身利益或投资于周期短、风险低的项目,而非将资金用于创新活动的开展,从而不利于创新投入的增加。其次,多元化非家族股东的进入能够缓解控股家族导致的代理冲突。非家族股东的类型越丰富,越有助于其与家族股东形成相互制约且激励相容的监督机制,从而降低企业内部代理成本。最后,非家族股东委派董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自身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信息透明度。

从组织冗余的角度来说。家族企业面临较为严重的外部融资约束问题,仅依靠外部融资可能无法满足企业的创新需求。首先,家族企业对于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的双重目标追求可能带来内部决策的冲突,控股家族可能更倾向于将组织冗余用于非经济目标的实现,从而导致创新投入的减少,非家族股东的参与会促使控股家族关注经济目标的实现,促使其向经济目标调配组织冗余,从而有助于创新投入的增加,并且非家族股东能够对家族股东形成一定的制衡作用,避免家族股东将组织冗余过度用于满足家族私利,从而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其次,家族企业作为企业系统与家族系统的结合体,控股家族倾向于将组织冗余留存于家族系统内部,而忽视了向企业系统分配组织冗余,从而不利于创新投入的增加。最后,不同类型董事的引入能够为公司提供异质性建议与咨询。随着非家族股东委派董事的进入,其能够参与到家族企业的经营决策中,为企业内部组织冗余的分配与使用提供合理的建议,从而避免将组织冗余过多地留存在家族系统内部而忽视向企业系统分配,进而为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资源保障。

基于以上分析,非家族股东治理能够提升家族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缓解家族企业内部的代理冲突并促进组织冗余的合理配置,从而促进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提升。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非家族股东治理有助于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提升

三、研究设计及主要结论

为检验以上问题,本文选择以 2012—2016 年中国家族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股东治理的视角出发,围绕股权结构与董事会参与两个维度探究非家族股东治理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为家族企业如何提升创新投入提供了新思路。本文研究发现:(1)非家族股东治理的股权结构(股权比例、股东类型、股权制衡度)与董事会参与(委派董事)均能够显著提升家族企业创新投入水平。(2)非家族股东治理能够提升家族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降低代理成本以及合理分配组织冗余,从而促进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增加。(3)对于创业型、尚未代际传承以及处于制度效率较高地区的家族企业来说,非家族股东治理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正向影响更显著。(4)相较于非家族股东相对控股的情境,当非家族股东策略持股时,非家族股东委派董事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积极效应更显著。(5)异质性非家族股东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存在差异化影响。一方面,国有股东与机构投资者能够显著提升家族企业创新投入,并且国有股东的积极效应更明显;另一方面,民营股东和外资股东则不利于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提升。

推文信息2:罗进辉,彭晨宸,刘玥.代际传承与家族企业多元化经营[J/OL].南开管理评论,2021,(12):1-21.

一、引言

改革开放40 多年来,中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中国创造经济发展奇迹的过程中,民营经济功不可没。然而也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经营问题,虽然当前民营家族企业的经营困境与宏观经济形势密不可分,但是企业做大以后的多元化扩张及其导致的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是这些企业陷入破产重组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家族企业主们一代接着一代地重复着“初始创业——主业突破——多业扩张— —主业偏废而多业不举”的普遍过程。与这一创业过程相伴相生的则是,家族创始人的日渐衰老并退居幕后,以及二代继承人的不断成长并走向台前,一代专注于前期的创业成功,二代专注于后期的转型扩张,即所谓的“创业的一代,转型的二代”。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家族企业的多元化扩张似乎与家族的代际传承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本文认为代际传承很可能在中国家族企业的多元化经营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

基于权威理论,本文认为二代继承人有动机进行多元化经营以便获得个人权威和家族成员、企业员工以及社会的认可。具体地,在家族企业中,个人权威与职位权威的不一致,常常给二代继承人接班带来困难,作出的决策难以获得家族成员的认可。此时,二代继承人通过避开与创始人之间在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上的冲突,施展自己的能力,发挥创造力,从而获得自己的合法性和权威空间。家族企业是创始人经营的基业,凝聚着他们多年的汗水和心血,家族二代继承人想要在短期内超越父辈,获得企业员工的认可也是非常困难的。因而,二代继承人更优的策略是在新的领域证明自己的管理能力,通过进入不同的领域以摆脱原有业务下其他家族成员的羁绊,打破已有的期望标准,证明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

与此同时,社会情感财富理论指出,家族成员在经营企业时具有从追求以家族为中心的非经济目标中获得情感效用的倾向,家族成员社会情感财富的得失是家族企业决策的首要参照点,当家族企业管理者在进行战略决策时可能会为了保护或是增加家族成员的社会情感财富而更加看重非经济效益的目标。具体地,二代继承人接手家族企业后,首要目标是得到企业员工和其他家族成员的认可进而建立自己的权威,从而才能实现家族控制、家族和谐等非经济效用目标,二代继承人在家族企业中建立权威的方式有多种,企业战略转型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因此,结合权威理论和社会情感财富理论的相关观点,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1:同等条件下,相比没有进入代际传承的家族企业,进入代际传承的家族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多元化经营。

对于家族二代继承人来说,来自潜在继承人的竞争是其掌管家族企业后构建绝对的权威和尽快获得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性地位的最主要驱动力之一。当家族企业创始人拥有的子女数量较多时,多个潜在二代继承人的存在会加剧资源竞争,激化家族企业控制权和治理权的矛盾。为了稳固自己的继承人身份,家族二代继承人需要通过展现更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来增强自己在家族企业中的权威。为了避免正面的竞争,更快速地做出一番成绩,获得其他家族成员、员工以及社会的认可,家族二代继承人也会更倾向于另辟蹊径,选择多元化经营的战略。随着家族成员涉入的增加,家族成员之间的潜在冲突也会增加,而这些冲突一般源于分享利益的个体多且利益分配机制不清晰。而当家族二代继承人为独生子女时,潜在二代继承人间的利益冲突和权力争夺会明显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家族创始人出于家庭和睦等家族社会情感财富最大化目的而进行多元化分业经营的动机。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2:同等条件下,家族创始人的子女数量会正向调节代际传承与多元化经营之间的正向影响关系。

二代继承人性别同样是影响二代接班与家族企业多元化经营水平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男性继承人风险承担能力更强,更愿意接受挑战,更愿意冒风险。因而男性继承人更愿意选择激进的多元化经营方式来快速构建自身的权威和减少与父辈之间的冲突。其次,男性继承人普遍具有过度自信的特点。男性二代继承人倾向于看到经营结果积极的一面并高估自己掌握信息的准确程度,同时男性二代继承人还可能认为自己从以往成功和失败中汲取的经验更多,从而更易做出多元化经营的选择。

女性接班人能够与父辈建立更加和谐的关系,从而缓解其希望通过多元化经营以避免与父辈创始人发生冲突的诉求。女性继承人普遍表现得更为稳重和成熟,更愿意和父辈一起工作,而不是想取代父辈的位置。女性继承人作为领导者通常具有更为突出的平衡性。主要体现在女性继承人作为领导者更注重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冲突。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3:同等条件下,男性二代继承人会正向调节代际传承与多元化经营之间的正向影响关系。

三、研究设计及主要结论

基于此,本文以2003-2018 年间中国沪深 A 股家族控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手工搜集家族代际传承的相关数据,实证检验了代际传承对家族企业多元化经营的经验影响关系。结果发现:(1)与没有发生代际传承的家族企业相比,发生代际传承的家族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水平显著更高,表明代际传承会提高家族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水平;(2)当家族创始人具有多个子女时,家族企业代际传承对企业多元化经营水平的正向影响关系显著更强,意味着潜在继承人的竞争会增强代际传承对家族企业多元化战略的影响。(3)相对于女性二代继承人,男性二代继承人更容易做出多元化经营的选择,即男性二代继承人会增强代际传承与家族企业多元化经营之间的正向影响关系。上述研究结论在经过内生性问题、关键变量度量方法等稳健性测试后仍然显著成立。本文进一步分析发现,代际传承对家族企业多元化水平的正向影响会随着传承阶段的推进而不断增强,同时,二代继承人的金融背景、海外经历、高学历等背景特征会强化其对家族企业多元化经营水平的影响,而二代继承人在家族企业中较长的历练时间有助于缓解其对多元化经营的倾向,最后,我们还发现家族的代际传承最终降低了家族企业的长期市场价值。

推文信息3:祝振铎,李新春,赵勇.父子共治与创新决策——中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中的父爱主义与深谋远虑效应[J].管理世界,2021,37(09):191-206

一、引言

中国家族企业正迎来代际传承的高峰期,“父子共治“的客观存在已成为业界共识并逐步引发管理学者关注。中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过程中,二代继任者大多会经历一个培育期、权力过渡期和接班之后的稳定期,以完成家族愿景和企业家精神的传承、家族权力和权威的塑造。因此,父子共治的家族企业不仅呈现出一种共享领导、相互制约和支持的治理结构,还会表现出父辈对于二代子女接班人的关爱帮扶行为、权力让渡和角色转换现象。与众多国家不同,中国家族企业普遍采取代际传承的交接班模式,然而现有的研究大多掩盖了代际传承中父子共治的阶段性特征,忽略了对家族企业未来具有深远影响的战略投资行为。因此,本文所关注的父子共治是二代进入家族企业担任重要职位父子共同治理,并考察这一时期父辈为实现二代顺利接班自治的愿景,从而对企业具有深远影响的创新决策。基于父爱主义理论,本文研究中国家族企业父子共治期的创新决策并分析父辈帮扶的深谋远虑效应。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

(一)中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中的父爱主义与深谋远虑效应

父子关系具有双重性,在最原始的层面上,父与子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生物性角色关系,但在本源意义上,父子之亲源于血缘又止于社会。伴随父爱主义理论意义的拓展,后来泛指为个人、组织或国家出于他人利益的考虑,而对他人自由或者自主权予以一定程度干预的情形,并进一步根据干预的强弱引申出“硬”和“软”父爱主义,但其仍本质上仍未脱离对他人“干预”的特征。早期关于家族企业治理有效性的研究指出,家族成员身上普遍具有利他的倾向,强调无私奉献甚至牺牲自己以促进和提高其他家族成员的适应性。父辈提前为后辈接班做铺垫,助其平稳渡过权力交接动荡期,如送”出国深造“、”关键管理岗位“、“辅政大臣”、为未来业绩制造“秘密储备“、“扶上马、送一程”的隐喻。方太集团作为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典范,创始人制定“带三年、帮三年、看三年”交接班计划;福耀玻璃的“三步走”接班计划;万向集团的“分割而治”。

(二)父子共治与创新投资

父爱主义视角下,父子共治期父辈的核心任务是为二代顺利接班提前布局,加强创新投资变得十分重要。第一,创新活动与一般投资决策相比,未来不确定性较强以及风险较大,那么在二代上位前的父子共治期进行创新投资,增加风险承担能力并消弭风险。顺利的传承并不总是以牺牲企业竞争优势为前提的,父辈会在父子共治期进行更多创新投资巩固市场地位和稳定经营,既可规避二代上位后独自承担创新风险又可保持家族企业长久活力。第二,父子共治阶段加强创新投资,让二代接班后迅速获得回报,以彰显才干和树立权威。为避免二代接班人陷入“难以服众”的尴尬局面,赢得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信任,降低监管力度并建立防御机制,进而消除短期离任威胁和避免上位后的创新带来动荡与风险,因此会在上位前的父子共治阶段加强创新投资。第三,父子共治是家族企业传承意愿的清晰表达,追求代际传承的家族企业往往会采取长期导向战略,而创新是对企业未来成长的投资,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获得持续竞争优势。总体而言,中国的家族企业创始人是隐忍、无私的一代企业家,他们慷慨和仁慈,甘愿为子女让步和牺牲,父子共治期会进行更多的创新投资,以提前承担风险保持长期竞争优势以及帮助二代建立权威等,为其顺利接班搭桥铺路。据此,本文认为父子共治企业具有更高的创新投资水平,并提出假设 H1

 H1:相较于非父子共治家族企业,父子共治企业的创新投资水平更高。

(三)父子共治与创新投资:父爱行为的激发作用

两代亲缘关系是影响父辈帮扶行为强弱的重要因素。亲缘关系会影响决策者的专业性和企业社会资本获取,进而影响创新投入。两代亲缘关系越近,父辈的关爱和帮扶行为越明显,而亲缘关系越远时,这一帮扶作用也会逐渐减弱甚至消失。若是最亲近关系的子女接班时,父辈更会担心其权威不足、承担风险能力较弱,更为迫切的转型需要,父子共治企业会有更多的创新投资。但是较为疏远的亲缘关系时,父辈关爱和帮扶之心会随之减弱,为二代铺路和准备其上位并非如此急切,对于创新投资的影响会相应减弱。类似地,家族企业传承时亲缘关系越紧密的业绩储备最为明显(魏春燕、陈磊,2015)、亲缘关系越近盈余管理的负向程度越高(胡宁,2016)。因此,本文认为,亲缘关系越近父辈的帮扶行为越被激发,父子共治的创新投资水平越高,反之亲缘关系越疏远父子共治与创新投资的关系越弱。据此,提出假设 H2

 H2:相较于疏远的两代亲缘关系,亲缘关系越紧密的父子共治企业创新投资水平更高。

在父子共治阶段,父辈会根据二代接班人的年龄差异来调整企业的创新投资。当二代年龄越小时,对企业创新投资的影响越大。一方面,二代接班人年龄越小父爱帮扶倾向更加强烈,“老牛舐犊”正是这一年龄差距产生宠溺之爱的真实写照。这也意味着,二代年龄越小的父子关系,支持和帮扶行为越发明显,更会加强父子共治企业的创新布局。另一方面,二代年龄越小在企业中的磨练可能也不太充分,个人权威往往尚未形成,这就更需要父辈的帮扶作用,因此会加强父子共治企业的创新投资。而相反的是,若二代年龄较大,经历较多的磨练,已逐步形成一定的权威,在家族企业内部建立较好能力信任机制和关系资本,那么父辈的帮扶作用不再是如此重要且紧迫的事项,这一帮扶倾向不会如此的明显。基于此,本文认为,二代年龄越小越会激发父辈的父爱帮扶行为,二代年龄越小的父子共治企业创新投资水平越高。据此,提出假设 H3

H3:相较于较大年龄的二代接班人,二代年龄越小的父子共治企业创新投资水平更高。

在父子共治期间,二代接班人的社会资本会影响企业创新投资。其一,二代接班人的政治身份锁定困难重重,若二代具备政治或商业身份的社会资本时是更为明确的传承信号,会有更高水平的创新投资。社会资本作为特殊资产在代际传承过程中存在很高的转移成本,且其损耗在创始人关键管理职位、企业管理权从创始人传至第二代接班人时最为明显)。因此,假如二代锁定这一社会资本时,说明父辈已经为二代接班上位做实际的准备,创新投资成为重要的战略。其二,二代接班人社会资本有助于降低利益相关者的质疑,进行长期的规划尤其是创新投资。较为丰富的社会资本帮助二代构建权威合法性、获得信任和认可,减弱二代速胜的动机,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进行更多长期的创新资源配置。基于此,本文认为,二代社会资本表明父辈具有更多提前布局和帮扶行为,父子共治期企业总体创新投资水平越高。据此,提出假设 H4

 H4:相较于较少的社会资本,二代具有丰富社会资本的父子共治企业创新投资水平更高。

三、研究设计及主要结论

本文基于中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中普遍存在的父子共治现象,研究父子共治期的企业创新投资行为及其所受何种因素影响。利用2006~2017 年所有 A 股上市家族企业作为研究样本,考察父子共治与创新投资的关系及受何种因素影响。主要研究发现,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父辈的父爱主义行为促进企业创新投资,并受亲缘关系、年龄差异和二代社会资本的影响。具体而言,父子共治促进总体创新为二代上位搭桥铺路;同 时,两代亲缘关系越近、二代年龄越小和二代具有丰富社会资本时,父辈关爱效应的折扣率越低,父辈为未来铺路的帮扶行为越明显,父子共治企业的创新投资越显著。有意义的是,拓展检验发现,创新资源更多流向低风险创新,对高风险创新的影响则不明显,说明父子共治企业的创新资源配置战略由“变”转向“守”,父辈为子女接班的铺路方式是以企业的存续时间换成长空间的转变。进一步分析发现,风险承担能力是重要的影响机制但企业创新水平并未随着二代决策权力的提升而增加,并且通过创新显著增强了父子共治企业的价值。